不少家庭选择子女轮流照料老人的赡养模式,可日常伙食、用药、护理等各项开支,往往因事前没有敲定分摊方案,手足之间频频产生争执。

其实,轮流看护只是照料方式上的分工,不能直接等同于费用各自自理。赡养费用的分摊既要尊重家庭成员协商结果,同时也要遵照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标准。
子女经济条件大体持平的家庭,老人全年产生的餐饮、常规诊疗、体检以及生活用品等全部花销,大多采用年终汇总、全体平均分摊的处理方式。即便当期由一名子女贴身看护,也不能就此免除其余子女的出资义务,照料人投入的人力成本,兄弟姐妹协商时可以折算抵扣对应费用,避免出力子女同时承担经济开销。
各个子女收入差距明显时,法律不强制费用均等分摊,经济条件优越的子女可多承担大额医疗开支,收入微薄、体弱无稳定收入的子女,能够减少资金付出,依靠增加陪护时长来履行赡养责任。如若诉诸法院,法官也会结合每个人实际负担能力调整分摊份额,不会刻板要求钱款均分。
老人突发重病产生高额手术费时,这笔大额支出需要子女另行协商分摊办法,不并入日常轮养开销。部分家庭自行约定轮到谁家照料,当期日常花费就由该子女独自承担,在全部子女自愿确认的情形下该约定有效,但突发大病带来的巨额花费,不能套用此项约定交由当期赡养人独自承担。
日常垫付各类费用时妥善保管缴费票据与就医凭证,定期对账结算可以减少后续钱款纠纷。赡养是所有子女的法定责任,依照经济能力与照料付出合理划分开支,既能减轻单人负担,也能保全家人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