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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情侣共同出资购买小产权房,分手后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6-09-24 10:57:54 | 点击:59

在深圳打拼的年轻情侣中,共同出资购置小产权房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因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权属登记,分手时极易陷入"房款要不回、房屋归不成"的两难境地。小林与小陈恋爱期间共同出资六十万元在宝安某村购入一套小产权房,登记在小林名下,分手后小陈想要回自己一半的出资并分得相应补偿,小林只同意返还本金,小陈又担心本金被克扣。那么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小产权房,分手后到底该如何分割?摄图网_378176214_离婚概念房屋财产分割跷跷_(企业商用)

情侣关系并不属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双方出资购置的小产权房不能简单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司法实践中通常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依据《民法典》第308条、第310条关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占有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分割方案。

第一种情形,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由双方共同出资。分手后另一方可以依据出资凭证要求分割,共有性质具体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需要结合出资份额确定,如双方出资均等,则通常按共同共有处理,分手时各占一半;如出资比例悬殊,则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割。

第二种情形,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但因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权属证书,实践中不少村集体并不支持非本村村民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签订共同购置协议,也可能因登记机关不受理、登记效力存疑等问题导致后续分割复杂。这种情形下律师建议保留双方真实出资凭证,作为后续主张权利的关键证据。

第三种情形,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亲属名下,由情侣双方共同出资。这种情形下房屋在法律上不属于情侣任何一方,而是父母或亲属的财产,分手时另一方只能就实际出资部分主张返还,不能要求分割房屋。能否全额要回本金,需要结合出资凭证、转账记录、双方聊天记录等综合判断。

关于小陈的具体案例,关键在于其出资是否到位。如果小陈能够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双方聊天记录中关于共同购置房屋的对话、装修期间共同参与出资或支付的票据、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据,则可以主张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房屋权益。即便房屋登记在小林名下,按民法典共有关系的规定,小陈作为出资共有人有权要求返还出资并折价补偿。

司法实践中,对于情侣共同出资购置小产权房后分手的纠纷,法院通常会先审查双方是否有共同购置、共同还贷、共同装修的意思表示,再审查实际出资比例,最终根据出资贡献度判决返还和补偿。本所代理的类似案件中,法院一般会判令登记方返还出资本金及合理增值,必要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损失。

综上,情侣共同出资购买小产权房后分手的,关键在于固定出资凭证、判断共有性质、合理确定分割比例。建议情侣们在共同出资购置房屋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而产生后续纠纷;如已发生纠纷,建议及时委托婚姻家事律师介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争取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