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每月抚养费两千元,几年后孩子上了私立学校、报了几万元一年的课程,或者突然生了一场大病,医疗费花掉十几万。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这些都是孩子的必要开支,你得分担一半;另一方则认为当初说好了两千元,多的我不出。那么,离婚后孩子的大额教育和医疗支出,到底能不能要求对方分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该条还明确:前述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明确,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其一,先区分已经包含在抚养费中的常规支出与超出常规的大额支出。日常的生活费、公办学校的学费、普通门诊医疗费,通常已经包含在约定的抚养费范围内,不能另行重复主张。而重大疾病治疗费用、长期康复费用、必要的特殊教育支出等,往往明显超出原定数额,可以依据“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主张增加或者分担。
其二,主张大额支出分担,要把握“必要性”和“合理性”两个标准。医疗支出相对容易判断,一般以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费用清单和票据为准;教育支出争议更大,必要且合理的部分——例如依据医嘱的康复训练、当地同类家庭普遍选择的教育投入——较易获得支持,而单方决定的高价私立学校学费、昂贵的兴趣班费用,如果事前未与对方协商,法院可能只支持其中一部分,甚至不予支持。能否拿出事前沟通、对方知情或者默许的证据,直接影响结果。
其三,程序上有两条路径。一是由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分担特定大额支出,需要提交医疗票据、缴费凭证、收入证明以及原抚养费约定等材料;二是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大额支出的分担比例与报销方式,这是成本最低、执行最顺畅的方式。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往往比事后诉讼更有实际效果。
实务中提示三点。第一,遇到大额支出,尽量提前通过微信、短信等可以留痕的方式与对方沟通,即使对方只回复一句知道了,也比事后空口主张有力得多。第二,所有票据、缴费记录、诊断证明都要妥善保存,医疗和教育支出的证据通常是案件胜负的关键。第三,如果对方长期拖欠抚养费,可以依据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就拒不执行的情形申请采取相应措施。唐云虹律师系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团主任律师,执业十年、承办婚姻家事案件逾五百宗,在处理抚养费增加与大额支出分担的案件时,通常会先梳理票据与沟通记录,再确定主张的金额区间。
综上,离婚后孩子的大额教育和医疗支出并非一概由一方承担:日常开销通常已经包含在抚养费中,明显超出常规并且属于必要、合理的支出,子女可以要求父母一方增加或者分担。提前沟通、留存票据、必要时起诉主张,是避免孩子的事变成大人战场的实用做法。